HiNet 智慧郵件幫手說明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提供HiNet智慧郵件幫手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並制定租用契約書;就使用本服務之客戶(以下簡稱乙方)應遵守之使用限制及相關重要事項,本公司特擷取內容如下,請務必閱讀並遵守之:

第一條、服務定義

本服務係指甲方於HiNet網頁郵件服務網站(webmail.hinet.net)建置人工智慧語言模型,根據乙方輸入的內容,經過訓練模型來學習數據的模式和結構,自主生成具有合理性和創造性的內容提供乙方。


第二條、服務之授權使用及限制

(一)、 乙方必需年滿13歲才能使用本服務。如未滿18歲,則必須在使用本服務前將本契約條款請乙方的法定代理人閱讀並得到其同意,才可以使用本服務。當乙方使用本服務時,則視為己年滿18歲或己年滿13歲且法定代理人己經閱讀、了解並同意本契約條款。

(二)、 本服務僅提供予HiNet客戶使用HiNet郵件帳號,登入HiNet網頁郵件服務網站(webmail.hinet.net)使用。

(三)、 乙方持有之HiNet帳號(如HiNet電子郵件服務、客戶號碼(HN)、客戶識別碼(ID)等)及密碼(PW)應妥善保管,避免外洩;以乙方HiNet帳號及密碼進行的所有行為,均被視為乙方的行為。且凡經乙方帳號所產生之各項費用,乙方均有支付之義務。乙方如果發現或懷疑有第三人使用其帳號或密碼,應該立即通知甲方,以利甲方採取相關措施。但不得將甲方所採取之措施解釋為甲方對乙方有明示或默示擔保或賠償責任,對於乙方的帳號或密碼遭非法使用,甲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四)、 甲方得按既有之規劃及現有技術,建置、更新或修改提供本服務之設備、系統或機制,乙方應予以配合。

(五)、 本服務使用之軟硬體及其相關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模型、演算法或系統)係甲方與合作廠商所共同擁有,乙方不得複製、轉授權、租借或出租本服務軟硬體的任何部份或透過逆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解譯、分解、修改、翻譯,及以任何方法企圖尋找本服務軟硬體的原始碼,或藉由本服務軟硬體生產衍生產品。


第三條、申請/異動手續

(一)、 線上申請:乙方登入HiNet網頁郵件服務網站(webmail.hinet.net),使用HiNet之帳號及密碼認證後申請本服務,辦理本服務終止或變更時亦同。

(二)、 本服務僅提供予HiNet客戶使用HiNet郵件帳號,登入HiNet網頁郵件服務網站(webmail.hinet.net)使用。


第四條、租期及收費方式

(一)、 本服務為月繳制,最短租用期間為連續租用1個月,未滿最短租期而終止租用時仍以1個月計費。如每期屆滿前未提出終止租用或異動繳費方式者,則視為乙方仍繼續使用本服務且使用相同繳費方式。

(二)、 乙方租用本服務應繳之費用,併入乙方之HiNet服務之電信帳單中收取。甲方依乙方申請之約定繳費方式向乙方收取費用,乙方必須於甲方規定之期限內繳清規定費用,逾期未繳時,甲方得終止本服務,所積欠的費用仍須繳納。乙方因欠費致生任何延誤或損失時,由乙方自行負責。

(一)、 乙方因申請HiNet服務暫停使用或因HiNet帳號欠費或違反HiNet服務契約條款或有違反法令之情事致遭暫停或終止使用者,本服務將一併暫停或終止,其暫停使用期間,本服務租費仍應照繳。。

(二)、 乙方租用本服務應繳各項費用及收費標準詳如本服務網頁上公告,並自公告起作為契約的一部份;費率如有任何調整時,甲方將於網頁上公告,並自公告調整之日起按新費率計收,乙方如不接受,應於公告後30日內辦理終止。


第五條、智慧郵件幫手服務

(一)、 乙方使用本服務輸入內容,並根據輸入的資訊接收本服務生成的內容。乙方應對輸入的內容負責,包括確保其不違反任何法律規定、『HiNet 郵件信箱服務使用規則』及本契約條款,乙方並應擔保其輸入內容未侵害他人之所有權或智慧財產權等權利。在未侵害他人權利及不違反法律規定之範圍內,乙方得合理使用本服務生成的內容。

(二)、 甲方可以使用輸入及生成內容來提供、維護、開發和改進本服務,如果乙方不希望甲方使用這些內容來訓練人工智慧模型,可以選擇退租本服務。

(三)、 由於人工智慧的性質,本服務生成的內容可能不是唯一的,其他使用者可能會從本服務收到類似或相同的生成內容。

(四)、 人工智慧和機器學習是快速發展的研究領域,鑑於機器學習的性質,使用本服務可能會導致無法準確反映真實的人物、地點或事實。乙方使用本服務時須了解並同意:

1. 不應依賴本服務的生成內容作為事實或事實資訊的唯一來源,或作成專業建議的替代品。

2. 使用或共享本服務的生成內容之前,乙方請自行評估內容的準確性和適當性,包括酌情使用及自我審核。

3. 本服務可能會提供不完整、不正確或令人反感的內容,這些內容並不代表甲方的觀點。

4. 本服務針對專業領域(例如:醫療、法律、金融、保險)提供的內容僅供參考,無法取代合格專業人士的建議。

(五)、 生成式人工智慧服務有助於瞭解新主題、激發創意以及學習新事物。不過,請務必以負責且合法的方式使用本服務,請勿將本服務用於以下用途:

1. 謊稱本服務的生成內容出自真人之手,或將其偽裝成原創作品,藉此達成欺騙他人之目的。

2. 利用本服務的生成內容冒用他人身分(死者亦同),藉此達成欺騙他人之目的。

3. 使用本服務的生成內容做出誤導聲明,聲稱具有專業領域(例如:醫療、法律、金融、保險)的專業知識或能力。

4. 使用本服務生成煽情露骨內容,包括專為色情用途或滿足性慾所製作的內容。

5. 其他涉及違反公序良俗或法令規章之行為。


第六條、服務中斷及處理

(一)、 甲方基於系統維護或轉換需要,必要時得暫時縮短或停止本服務運作時間。但甲方應於3日前公告或通知乙方,惟緊急狀況者不在此限。

(二)、 乙方租用本服務,倘因甲方平台之系統或設備發生故障而不能提供服務時,其連續阻斷滿12小時以上者,每12小時扣減全月租費1/30,但不滿12小時部份不予扣減,當月應扣減之租費總額以當月應繳租費為限。

(三)、 前項無法提供服務開始之時間,以甲方查覺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時間為準。但有事實足以證明實際開始無法提供服務之時間者,依實際開始無法提供服務之時間為準。

(四)、 乙方租用本服務,由於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事由致無法使用本服務,或因不可抗力事由導致直接或間接之損害或損失時,甲方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七條、資訊保密義務

甲方因提供服務需要,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蒐集、處理、利用之乙方相關資料(包含但不限於通信或帳務紀錄)負保密義務及採取適當安全措施,提供乙方查詢、閱覽、製給副本、補充或更正個人資料,並依法提供有關機關調閱。

前項之乙方資料,如甲方有個資蒐集目的外之利用,應先取得乙方同意。惟經甲方處理並確認第三人無法識別乙方本人後之資料,得提供第三人使用。


第八條、條款之變更與終止

(一)、 甲方得因電信及網路服務之性質、技術或情勢之變遷、維護之需要、相關法規的變更或任何非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修改本契約條款,惟本契約條款如有任何增修刪等變更時,甲方將於HiNet網頁郵件服務網站(webmail.hinet.net)公告,並於公告日起生效。乙方不接受變更後條款時,應於公告後30日內辦理終止。

(二)、 甲方如因法律、 技術、市場發展、政府政策或合作廠商等考量,得暫停或終止本服務之經營,乙方不得異議或要求任何賠償。但甲方應於預定暫停或終止日一個月前公告並通知乙方辦理終止租用之手續,甲方除應無息退還溢繳費用外,不負其他賠償責任。

(三)、 乙方辧理終止HiNet服務或因違反法令或欠費致HiNet服務遭終止租用時,本服務視為終止。

(四)、 乙方違反本契約條款,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本服務,並由乙方負一切法律責任,如造成甲方權益受損者,甲方得向乙方請求損害賠償。


第九條、申訴服務

乙方就甲方提供之服務如有不滿意或有諮詢或申訴之需要者,可利用甲方所設置免費服務專線(0800-080-123),或向甲方之服務據點提出,甲方即視實際情形依相關法令規定妥善處理。


第十條、附則

(一)、 本契約未規定事項,乙方同意遵守相關法令規定、甲方相關服務契約條款規定。

(二)、 本契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三)、 因本契約涉訟時,除民事訴訟法規定之小額訴訟程序外,雙方合意以甲方所在地或消費關係發生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